|
|
|
|
教職員、研究生、助教:借期四週,冊數30冊。
大學部學生:借期二週,冊數15冊。
校友:借期四週,冊數5冊。
|
|
學生憑學生證;教職員、校友憑身份證由本人親自辦理借書。
自動還書箱:設於本館二樓大門外左側,凡服務時間之外,請利用還書箱還書。
逾期滯緩金:請如期還書,還書後三日起才能再借同一本書。若未按規定歸還借書,每冊每逾一天,逾期滯緩金二元;校友每冊每逾一天,逾期滯鍰金十元。
續借:自線上公用目錄查得圖書現況,可預約已被他人借出之圖書。當書歸還時,已申請圖書館借書到期、逾期及預約紀錄電子郵件通知服務者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為預約者保留該書五天,若在期限內未能取書,則取消此次預約權利。
圖書遺失:請愛護借出圖書,若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形,一般圖書(含大陸出版圖書),應購買同一版本新書賠償。無法購買同一版本或絕版之圖書時,若經本館同意可以較新版本之書籍代替;無代替之版本時,依原書價三倍賠償。成套圖書或叢書中之一冊或數冊時,須依第一款辦理。如無法購得同一圖書時,如有單冊訂價者,依原書價六賠償;無單冊訂價者,以套書定價均分,核計每冊之書價,再依單冊書價六倍賠償。
期末還書日期及寒暑假借書辦法,另行規定公告。
如因特別需要,本館可隨時收回借出的圖書。
所有因故需辦理離校手續者,所借圖書應在離校前全數歸還,或如數依章賠償。
|
|
圖書互借合作館借書證利用注意事項
本校館際圖書互借合作圖書館:目前計有八芝連(東吳大學、陽明大學、銘傳大學、實踐大學、大同大學、德明技術學院及台北榮民總醫院圖書館) 、國立台灣大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政治大學、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等。
凡本校教職員生持學生證或服務證,均可至圖書館辦理借用『合作圖書館借閱證』。
每人限借用合作圖書館借閱證一張,書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用合作館之借閱證。
借閱證使用期限及相關規定依本館與各合作館之協議辦理。
辦理借用借閱證地點及服務電話:圖書館二樓參考櫃台 陳惠娟 校內分機 438 或 黃雪貞 校內分機 757
|
|
凡本校專任教職員及具有學籍之學生,自民國94年6月16日起,請至二樓流通服務檯申請辦理「寒暑假圖書互借申請表」。
合作館師生向本校借書日為民國94年6月27日起至94年9月17日止,借書到期日一律為民國94年9月17日止。
依「私立綜合大學寒暑假圖書互借實施要點」,借書者需依照各館規定的還書日期還書,以免需繳交逾期罰款或產生其他困擾。
相關細則請見『私立綜合大學寒暑假圖書互借實施要點』。
|
|
為加師生利用他館館藏的便利性以及減少文件往返時間,自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一日起,本館與淡大圖書館、政大圖書館、臺大圖書館、師大圖書館合作,於週一至五每個工作日以專車運送五校館際合作之借還圖書及複印文件。
五校館際合作圖書專車服務詳細辦法
|
|
本資料公開典藏,限館內閱覽,不外借流通。
讀者請向四樓辦公室館員洽詢。
受理時間:週一至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4:0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