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校友及退休教職員借閱圖書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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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1.06第1484次行政會議通過 | |
97.07.09第16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
第一條 | 本館為便利畢業校友及退休教職員利用本館藏書,特訂定本辦法。 |
第二條 | 凡本校畢業校友及退休教職員,得憑畢業證書影本(校友)、退休證(教職員)、身分證及一吋相片一張,向本館申請借書證。 |
第三條 | 申請校友借書證,或退休教職員借書證,應繳納手續費新台幣貳佰元,保證金參仟元。 |
第四條 | 保證金於借書證繳回本館時無息發還。 |
第五條 | 持有校友借書證、退休教職員借書證者,得依本館借閱規則之規定憑證借閱本館藏書。 |
第六條 | 借閱圖書以五冊為限,期限四星期,得續借一次。 |
第七條 | 借閱圖書須在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處以每日每冊新台幣二元之滯還金。 |
第八條 |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持用,如有上述情事經查獲者,得沒收其借書證,並不得再申請補發。 |
第九條 | 借閱圖書如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事,應依本館圖書借閱規則第九條規定賠償。 |
第十條 | 借閱圖書若有逾期未還,經函催兩次仍未歸還者,得暫時拒絕其進入本館及借閱圖書,俟繳清逾期滯還金,歸還圖書後,再恢復其借書權利。 |
第十一條 | 若有蓄意不還或竊取圖書資料情事,得沒收其借書證,並不得再申請補發,保證金亦不發還。 |
第十二條 |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本館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