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
所(組)別:中山學術研究所                  考試科目:中華民國憲法

一、 孫中山先生在其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指出:「建設的首要在民生;其次是民權;其三是民族。」我政府在台灣這五十年來可說即循著此一程序從事建設,先是大力發展經濟;再推動政治革新,落實民主。就憲法第二章,人民所享有的「自由權」而言,戒嚴時期與解嚴之後有何不同?請分析說明之。
二、 (一)何謂副署制度?其意義或目的何在?
(二)修憲前,我憲法何處具有濃厚的內閣制精神?現在有何不同?
三、 法國雙首長制的特徵為何?修憲後,現在我憲法何處接近雙首長制之色彩?
四、 (一)孫中山先生認為三權憲法不完備之處何在?
(二)他所設計的五權憲法制:
  1.「國民大會」與「總統及五院」間的關係為何?
  2.五院彼此間的關係又為何?
(三)現行國民大會與國父所設計的國民大會「性質」上有何不同?
(四)現行憲法於民國三十五年底制定時,與國父遺教有所出入,原因何在?
五、 民國八十六年第四次修憲後,請問:
(一) 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提出機關有何改變?
(二) 立法委員身體自由之保障有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