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擴展本校師生圖書資源,目前除全國館際合作線上服務系統及八芝連服務外,更與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以交換借書證方式為全校師生提供圖書互借服務。
二、服務方式:
目前本校圖書館與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訂立圖書互借協定,讀者可選擇至圖書館二樓參考服務台借取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借書證自行前往借書,若不克前往亦可利用館際合作線上服務系統向台大申請借書,但需支付借書手續費及郵寄費用。
三、借書方式:
- 凡本校學生持學生證,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持教職員工證,均可至圖書館二樓參考服務台辦理借用臺灣大學圖書館借書證。
- 本校圖書館備有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借書證十五張,每位讀者每次限借一張借書證,書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用該合作館之借書證。
- 借用人需於借用日起三日內交還借書證。
- 在本校因故被停止借書權利者,不得辦理合作館借書證。
- 借用人遺失借書證時,請即向圖書館二樓參考服務台掛失,掛失前若有人持證冒借資料,概由原借用人負責。
- 借用人超過時間未歸還借書證時,圖書館得暫停其借書權利(含本校及其他單位),直至歸還證件為止。
- 辦理借書證時間:
- 開學期間:
週一至週五 8:30∼12:00 13:00∼16:30
- 寒暑假期間:
暑假 七、八月 週一至週四 8:30∼12:00 13:00∼16:00
九月 週一至週五 8:30∼12:00 13:00∼16:00
寒假 週一至週五 8:30~12:00 13:00~16:00
四、借書規則:
- 每張借書證得借書五冊,借期為三週,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
- 借用人超過時間未歸還借書證時,圖書館得暫停其借書權利(含本校及其他單位),直至歸還證件為止。
- 互借圖書範圍:為增進雙方圖書資訊交流,互借資料範圍應以儘可能符合雙方讀者之需求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 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 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 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借用人需遵守合作圖書館之借閱規定,並無異議接受其某些圖書無法借閱之理由。
- 借用人需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
- 借用人借書逾期時,除依合作圖書館逾期相關規定處理外,本校圖書館亦將停止借用人在本校之借書權利,至還清圖書為止。
- 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管之責,若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合作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
- 所借圖書,如遇貸方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五、聯絡單位:
- 參考期刊股:電話 (02) 28610511 轉 14202、14203
- E-mail:shane@staff.pccu.edu.tw、
lxc6@staff.p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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